主旨: |
轉知教育部 111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相關訊息一案,請貴校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1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1754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
(一) |
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分卷分天」辦理, A 卷訂於 111 年 8 月 6 日(星期六)進行測驗; B 、 C 卷訂於 8 月 7 日(星期日)進行測驗。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
(二) |
網路報名時間自 111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時起至同年 5 月 6 日下午 5 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
(三) |
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教育部另有獎勵措施,請貴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旨揭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11 年 7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 111 年 7 月中旬統一寄送。另團報人數超過 30 人時,將由本局核予學校團報負責人嘉獎 1 次或獎狀 1 紙(擇一核敘),以為嘉勉。 |
(四) |
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11 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 (免付費) / ( 02 ) 7749-3664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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