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09 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平面創意設計競賽」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增進本市師生對藝術與人文創意之表現能力,鼓勵各校重視並推動創意教學,促進各級學校活力與創意展現,啟發藝術創作之美學涵養,以提昇本市學生生活美學與創意表現,特辦理本競賽。 |
二、 | 旨揭競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 109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至 3 月 27 日(星期五)止。 |
(二) | 比賽日期: 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 |
(三) | 比賽地點:本市平鎮區文化國小(桃園市平鎮區文化街 189 號)。 |
(四) | 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 |
(五) | 本年度新增美術班組,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之事實者,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
三、 | 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
2-6年級113/08/29(四)返校日開始搭乘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各線班次總表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