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份,請查照。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作業要點及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獎勵案件核發禮品禮券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本計畫規劃以 15 人以上之團體,分為市府一級機關組、市府其他機關組、大學校組、小學校組、農漁會組、里別組及民間團體組等 7 組,並分為「各級別報名人數競賽」及「通過認證」兩種獎勵機制,如下: |
(一) |
各級別報名人數競賽:市府機關及學校等 4 組取報名客語認證人數達該機關員工數比率較高者之前 3 名,其餘組別取報名客語認證總人數較高者之前 3 名,各組第一名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8,000 元禮券及獎狀 1 幀。 |
(二) |
通過認證獎:各組原則依初級、中級暨中高級合格率高低各組取前三名,惟各級別通過率至少須達 60%(含),始可獲得 1 萬元整禮券及獎狀一幀。 |
四、 |
檢送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1 份,請貴機關(單位)轉知所屬員工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里辦公處部分,請各區公所協助轉知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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