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校產學暨推廣處「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課程」學分班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0 月 6 日桃教中字第 1100089367 號函辦理,同意完成本校 110 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 6 學分加 2 分,最高採計 8 分。 |
二、 | 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 12 學分。 |
三、 | 本案培訓期間暫定自 111 年 1 月 15 日至 111 年 9 月 30 日,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詳見招生簡章) |
四、 | 即日起受理線上報名 https://mymcu.mcu.edu.tw/product/2020051101 報名專線(03)3593856 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