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110 年 12 月 9 日桃家防字第 1100021069 號函辦理。 |
(一) |
對象:任職於公部門(含中央、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私部門(含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事業單位、團體、機構等),推動或辦理上述六大類保護服務及防治工作,表現傑出或具特殊貢獻者。 |
1、 |
紫絲帶獎:針對從事六大類保護服務初級、次級、三級預防工作,熱心積極、認真負責、表現優良、研提創新作為或具其他正向服務經驗且足堪表率者,頒發「紫絲帶獎」。其中,針對服務年資 3 年(含)以下、工作表現傑出、具服務熱忱或優良事蹟足堪楷模者,選出新銳獎 1 名;另針對服務年資達 10 年(含)以上且在該專業領域具特殊貢獻事蹟、深具影響力或卓越成就者,得列 1 名特別貢獻獎。 |
2、 |
紫絲帶防暴大使:於頒獎典禮當天舉辦紫絲帶講壇,從紫絲帶獎得主中擇數名進行演說,講述自身從事保護服務及防治工作之績優事蹟或特殊經驗,並遴選出 1 名紫絲帶防暴大使,未來並得以紫絲帶防暴大使之名義,參與衛生福利部國內、國外之交流與相關教育宣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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