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各單位員工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請協助核予當日參加 108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者補休或公假,請查照。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 108 年 7 月 4 日客會文字第 1086101044 號函辦理。 |
二、 | 「108 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訂於 108 年 8 月 31 日(星期六)及 9 月 8 日(星期日)辦理 2 梯次全國認證,另於 9 月 21 日(星期六)、 9 月 22 日(星期日)、 9 月 28 日(星期六)、 9 月 29 日(星期日)辦理團報增梯認證;「108 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訂於 108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六)舉行。 |
三、 | 查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第 5 點規定略以,本府員工參加客語研習課程或客語認證考試,得事先向服務機關學校或事業機構申請給予公假或補休,爰請各單位協助核予當日參加 108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者補休或公假,隨文檢送本府「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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