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第六屆委員代表人選推薦一案,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與學校踴躍推薦教師、學生家長及專家學者代表,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二、 | 依據本要點第 4 點規定略以:「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每年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期滿得續聘之。」爰本委員會第六屆委員任期 1 年,聘期自 108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31 日,期滿得續聘之。 |
三、 | 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與學校踴躍推薦教師、學生家長及專家學者代表,於 108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前填妥推薦表(格式如附件)免備文逕送本局小教科(承辦人邱芬蘭)彙辦。 |
四、 | 為符合推動性別平等委員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法規,敬請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各公所(校)推薦旨揭人員,能兼顧男女人數比率,以利遴選事宜。 |
五、 | 隨文檢附本要點及委員推薦表各 1 份。 |
2-6年級113/08/29(四)返校日開始搭乘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各線班次總表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