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114 年考試日程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華測會)113 年 12 月 2 日華測字第 1132000163 號函辦理。 |
二、 |
114 年共舉辦 10 次聽讀測驗正式考試,每次皆辦理週六、日連續 2 天,相關日程安排及報名費用請見附件。 |
三、 |
114 年共舉辦 2 次聽讀測驗大型預試,分別於 4 月及 10 月舉行,可作為正式考試前之練習,可熟悉測驗流程。 |
四、 |
為配合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114 年共舉辦 2 次聽力測驗正式考試及 3 次口語測驗正式考試,皆於週日辦理,相關日程安排及報名費用請見附件。 |
(一) |
個人報名:請考生於報名期間逕至「華語文能力測驗線上報名系統」報名。 |
1、 |
團體報名可於開放報名前一週向華測會申請團報名額,考生人數須達 30 位。由單一窗口彙整上傳報名資料與考生照片,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測驗費用匯款 |
2、 |
欲採團體報名,請務必提早作業,再三確認所有考生之報名資料和照片齊全正確,倘違反考試規則,將導致考生喪失應考資格,不能申請退費,請務必小心處理。 |
3、 |
為保障個人報名考生之權益,團報考生將由華測會指定考試中心。 |
六、 |
華語文能力測驗考試規則如附件,請向考生多加宣導,於報考前詳閱。 |
正本: |
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新住民事務科) |
副本: |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小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終身學習科 (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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