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 111 年硬筆書法競賽」決賽和頒獎典禮辦理方式更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民小學 111 年 5 月 2 日忠小教字第 1110002863 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疫情嚴峻,原訂 111 年 5 月 14 日(星期六)於大忠國小辦理「桃園市 111 年硬筆書法競賽」現場決賽改採以入選決賽選手之初賽作品進行評審;另 111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頒獎典禮取消辦理,俟決賽獲獎名單公告後,前三名獲獎人員獎狀及禮券請得獎學校派員至大忠國小領取。 |
三、 | 檢附修正後辦法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