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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學生活動競賽 | 2019-04-01 | 點閱數: 1783
硬筆書法永傳心正盃進入決賽名單及注意事項
本校進入決賽名單請參閱附件

財團法人林心正教育基金會第七屆『永傳心正盃』硬筆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桃園市) 108.04.01 修正

 

一、目    的:為提倡硬筆書法,促進硬筆書法學習風氣,顯現中國文字之美,提
              升藝術風尚,落實美育教育,特舉辦硬筆書法比賽。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林心正教育基金會。

三、執行單位:新北市溪崑福德功德會、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四、協辦單位:板橋區農會、磐儀科技股份公司、中國砂輪股份有限公司。

五、參加對象:桃園市各國小學生及社會人士

六、組    別:國小 1~6 年級硬筆書法組及社會組。

七、比賽規則:

    國小 1~6 年級硬筆書法組

(一)   國小硬筆書法組分為初賽及決賽兩階段。

(二)   初賽規則:

1.  初賽以楷書字體書寫為原則。

2.  初賽題目(如附件一)及初賽格式(如附件二),請至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下載。初賽內容係為去年比賽題目,選手可參考溪洲國小網站

http://wordart.sips.ehosting.com.tw/wordart/webfiles/2018-0423/2018-0423.htm

參考一、二、三、四、五、六年級作品。

3.  比賽工具:一律使用不可擦拭的原子筆、鋼珠筆、中性筆、鋼筆,顏色限黑、藍兩色。(不可使用秀麗筆、美工鋼筆)

4.初賽作品連同報名表請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前(郵戳為憑)郵寄八德區大忠國小教務處(334 桃園市八德區忠誠街 18 號)另請填寫團體報名表(如後附), e-mail 至教務處陳政鴻老師(family1138@djes.tyc.edu.tw每校每年級限制 20 件,超過不予評分。

5.  決賽名單會於 108 年 4 月 1 日公布在大忠國小網站

(三)  決賽規則:

1.決賽採現場比賽,題目現場抽題公布,比賽字數與初賽字數相同。

2.決賽用紙提供每人二張,非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予評審。

3.決賽一律以楷書字體書寫。落款字體不拘,可蓋印章,但不可書寫校名,違規者不予評審。

4.比賽工具:限用黑色或藍色的原子筆、中性筆、鋼珠筆、鋼筆(美工鋼筆可用)等。(不可使用鉛筆、秀麗筆)

5.比賽開始超過 5 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未

能於時間內寫完或作品有錯別字者,於評審時均依規定扣分。

    社會組

(一)直接決賽,不辦理初賽。

(二)報名日期: 108 年 3 月 22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比賽當日不受理現場報名)

(三)報名方式:請線上報名(大忠國小首頁 http://www.djes.tyc.edu.tw--右邊外校填報下載)。

(四)比賽日期: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五)比賽內容:比賽題目現場公布,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

(六)書寫用紙提供每人二張,非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予評審。

(七)比賽工具:比賽工具:限用黑色或藍色的原子筆、中性筆、鋼珠筆、鋼筆(美工鋼筆可用)等。(不可使用鉛筆、秀麗筆),題目以楷書字體書寫為原則。落款字體不拘(可蓋印章),違規者不予評審。

八、比賽日期: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九、比賽地點:桃園市八德區大忠國小

十、報到時間: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各場比賽前 30 分辦理報到。

十一、比賽時間:

(一)  8: 40-09 : 10  四年級、低年級

(二)  9: 40-10 : 10  三年級

(三)  9: 40-10 : 20  高年級、社會組

十二、獎勵辦法:

(一)  每組擇優錄取前三名、佳作數名及入選數名,頒發獎金及獎狀乙紙。入選數名,僅頒發獎狀乙紙。

(二)   為鼓勵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設立團體獎五名,並頒發獎金及獎狀乙紙,以資獎勵。(視報名學校隊數調整)

(三)   團體獎以各校參賽學生的成績合併計算(每位學生只要有得入選以上獎項,即獲得 1 分)最高分為團體獎第一名,若分數相同時,以獲取較多較高名次者為優勝。

(四)   社會組,評審得依作品水準增減佳作名額。

(五)   各組獎金如下:        社會組採全國統一給獎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入選

一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5 名)

頒發獎狀 15 名

二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5 名)

頒發獎狀 15 名

三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0 名)

頒發獎狀 10 名

四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0 名)

頒發獎狀 10 名

五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0 名)

頒發獎狀 10 名

六年級組

600

500

400

300(10 名)

頒發獎狀 10 名

社會組

5000

3000(2 名)

1000(3 名)

500(20 名)

 

學校團體獎

10000

8000

6000

­­四 5000

五 3000

 

十三、得獎名單於 5 月 5 日前公布於溪洲國小網站,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陳列

      展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比賽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

十四、頒獎時間:預訂於 108 年 5 月 18 日(週六)下午一時三十分在溪洲國小白火蟬

      活動中心舉行頒獎典禮。若無法親自領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其缺不予遞

      補。

十五、比賽會場不提供停車位。

十六、本辦法經主辦單位核准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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