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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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茄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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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
發文字號: | 府新行字第 112035545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 376737300E_1120355453_ATTACH1.pdf 、 376737300E_1120355453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有關「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敬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單位及人員踴躍參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112 年 12 月 18 日中市新影字第 112000908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為行銷臺中城市意象及推廣動畫產業,該局補助動畫電影《妖怪森林》製作,該片預計於 113 年 1 月 19 日於全臺院線戲院上映,為推廣臺灣動畫電影及在地文化特色,配合電影上映辦理繪畫比賽活動,邀請全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生發揮創意,以「和自己的妖怪交朋友」為靈感,畫出心目中「妖怪」的神采樣貌,創作出富有想象力的精采作品。 |
三、 | 繪畫比賽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至《妖怪森林》粉絲專頁「繪畫比賽」貼文(112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5 點公佈),下載電子線稿或影印,以 A3 白紙(29.7x42cm)制式規格列印(規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
(二) | 參加比賽者需填寫圖稿報名基本資料與同意書資料(資料不完全者恕不受理)。 |
(三) | 參加資格:全國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四) | 徵件時間: 112 年 12 月 11 日至 113 年 1 月 10 日,以郵寄(以郵戳為憑)至主辦單位規定地址。 |
(五) | 比賽結果公佈:得獎作品將於 113 年 1 月 22 日下午 5 點公告於《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
四、 | 貴單位所轄建物如設有媒體螢幕或跑馬燈等設備,請協助宣傳以下訊息:動畫電影《妖怪森林》繪畫比賽活動徵件,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10 日截止,前 500 名參加者送《妖怪森林》首輪電影兌換券,比賽總獎金 15,000 元,詳情參考《妖怪森林》粉絲專頁。 |
五、 | 檢附原函及活動辦法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各一級機關(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除外)、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市各區公所、本市各市立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