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以下稱該協會)「113 年 新光鋼添澄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一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該協會 113 年 9 月 12 日(113)台癲協字第 017 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為獎勵在學癲癇朋友不畏疾病困擾,努力完成學 業,特設旨揭獎、助學金,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15 日止,若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獎助學金者,請自行至協會 網站( http://www.epilepsyorg.org.tw) 下載並備妥相關 文件後,於 113 年 11 月 15 日前郵寄至該協會。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洽該協會執行秘書林秀傑,聯絡電話(02) 2514-9682 。 四、檢附旨揭辦法及相關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