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辦理優秀暨清寒
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 114 年 8 月 25 日基
金會字第 1140825001 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26 日止。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
4160177 轉 667 。
四、副本抄送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有關申請
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
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