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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4-21 | 點閱數: 220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3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2401547 號函辦理。
二、 本次配合前述防疫措施及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依指揮中心 112 年 4 月 7 日新聞稿宣布佩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修正第參點「社區大學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及刪除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人員佩戴口罩原則如下:
(一) 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由相關人員自主決定戴口罩。
(二)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佩戴口罩: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等)時。
三、 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及「教育部全國社區大學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cc.moe.edu.tw/) 之資訊,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相關措施規定辦理,並得視需要加強相關措施。
四、 另成人基本教育班、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及新住民學習中心,得比照旨揭指引辦理相關課程及活動。
五、 副本抄送借用場地予社區大學之學校,惠請持續協助社區大學落實防疫管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