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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5-18 | 點閱數: 15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61580 號函辦理。 二、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業以 112 年 4 月 27 日肺中指字第 1123700075 號函知,有關前基於防疫控制需要,強化受僱者接種 COVID-19 疫苗意願,受僱者為接種 COVID-19 疫苗,得請疫苗接種假一事,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三、 配合前述調整,有關學生接種疫苗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部分,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5-01 | 點閱數: 2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4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53856 號函辦理。 二、 本次公告修正摘要如下: (一) 刪除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以上包含運具及場站)、復康巴士佩戴口罩之規定。 (二) 調整列舉下列指定場所室內空間應全程佩戴口罩,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佩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等情形可暫免佩戴口罩: ...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4-21 | 點閱數: 28
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4 月 19 日府體綜字第 1120099869 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於 112 年 4 月 7 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 112 年 4 月 17 日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爰本次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及游泳池防疫管理指引,配合修正佩戴口罩規定。 三、 修正「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4-21 | 點閱數: 29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3 日臺教社(一)字第 1122401547 號函辦理。 二、 本次配合前述防疫措施及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依指揮中心 112 年 4 月 7 日新聞稿宣布佩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修正第參點「社區大學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及刪除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人員佩戴口罩原則如下: (一) 室內空間(室內場所),由相關人員自主決定戴口罩。 (二)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佩戴口罩: ...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4-19 | 點閱數: 28
主旨: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廢止「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本府 112 年 4 月 17 日府衛疾字第 1120098391 號函辦理。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3-25 | 點閱數: 4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39481 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經綜合評估疾病流行趨勢及國內醫療量能,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如下,自本年 3 月 20 日(以採檢日為準)起實施: (一) 臨床條件:發燒(≧38℃)或有呼吸道症狀後 14 日(含)內,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者。 (二) 檢驗條件: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 ...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3-18 | 點閱數: 56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1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36130 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前已宣布自 112 年 3 月 6 日起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除校園內健康中心或公共運輸工具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外,其餘場所採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尊重師生自主意願,倘有發燒、呼吸道相關症狀仍建議佩戴口罩。 三、自 112 年 3 月 20 日起,指揮中心調整 COVID-19 疾病通報定義,說明如下: (一)符合 COVID-19 併發症(中重症)條件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者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建議進行「0+n 自主健康管理」(0 係快篩陽性日、 n 係自主...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3-03 | 點閱數: 63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3252 號函、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2596 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25211 號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於 112 年 2 月 7 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本局業以 112 年 2 月 8 日桃教體字第 1120010797 號函(諒達)知貴校(園)相關事宜。 三、因應指揮中心實施室內戴口罩放寬規定並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詳附件),校園室內環境自 112 年 3 月 6 日起配合實施「自主佩...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3-02 | 點閱數: 59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23290 號函辦理。 二、 指揮中心於 112 年 2 月 9 日公布調整之防疫措施如下: 112 年 2 月 20 日起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指定場所(醫療照護/公共運輸),規定仍應戴口罩;特殊情境(有症狀/年長或免疫低下/人潮聚集等),建議要戴口罩;其餘場所,自主決定戴口罩。 三、 教育部配合前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調整本管理指引;宿舍室內環境配合指揮中心規範,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自主佩戴口罩即表示不強制佩戴,由... 觀看完整文章
劉寶富主任 - 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 2023-02-08 | 點閱數: 80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15160 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2 年 2 月 1 日表示,近期國際疫情趨緩,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 112 年 2 月 7 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三、爰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可到校(班)上課、上班;倘有症狀者,請就醫並在家休息,另依原規定核予假別;倘快篩陽性者,則應儘速請醫師確認(視訊診療資訊可至本府衛生局...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