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08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民間資源課程研習計畫(子計畫 14)」研習一案,請貴校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8 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結合民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培育各校學習扶助種子教師,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能力,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
三、永齡課輔教師培訓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第一場次:
(1)共同科: 108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 30 分。
(2)數學科: 108 年 10 月 20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40 分。
(3)國語科: 108 年 10 月 27 日(星期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
2、第二場次(國語科、數學科)預計 109 年辦理,相關訊息將另案通知。
(二)研習地點:本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三)參加對象:
1、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現職 8 小時或非現職 18 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
2、學校實際參與學習扶助教師。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每場次預計招收 60 人(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場報名),請先至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申請報名課程(網址: https://ppt.cc/fhGbLx ,詳如附件 3 ),專業科目(國語、數學)可擇一參加或皆參加,報名受理申請後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行前通知」,該基金會將依據通過之專業科目核發證書。
五、注意事項:
(一)請參與人員依課程表訂時間準時參加,最遲至 30 分鐘後將不受理簽到,並依當天實際參與時間核予研習時數。
(二)倘已報名因故不克參加者,請於研習前務必致電本市福安國小取消報名,研習前未取消報名且缺席之參訓人員,日後將作為未來辦理研習錄取與否之依據。
(三)為響應環保,請參訓人員自備環保杯及環保餐具,學校將不提供一次性餐具。
六、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七、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福安國小輔導室王主任(電話: 03-3871414 、 03-3882374 分機 530 )。
八、檢送旨揭研習計畫(附件 1 )、參與學員之權利義務(附件 2 )、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會員申請與報名流程表(附件 3)及永齡教學認證暨研發中心官網 QRcode(附件 4)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