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國民小學辦理「113 學年度臺灣手語師資認證培訓計畫」一案,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9 月 1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2878 號函辦理。 |
1、 |
手語教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不含校長、專任輔導導師、代理教師等身分。 |
(1) |
可具備臺灣手語溝通能力,並有手語教學經驗達 72 小時以上。 |
(2) |
曾擔任政府機關或文教機構手語導覽影片或示範者,服務 72 小時以上。 |
(5) |
具有擔任勞動部技能檢定中心手語翻譯監評人員資格者。 |
1、 |
手語教師:每週六上課, 1 班 25 人,共 108 小時。 |
2、 |
手語教學人員:每週六上課, 1 班 40 人,共 45 小時。 |
1、 |
於 113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前備妥個人基本身分證件影本,填寫個人報名表後郵寄至同德國小報名(桃園市桃園區同德六街 175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
2、 |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洽同德國小教務處許主任( 03-3176403 分機 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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