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市「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評選」實施計畫及徵集主題表各 1 份,請各校踴躍提報(一般教師組參賽作品每校至少 1 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委請楊梅國中承辦,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請於 114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1 日(以郵戳為憑),備齊相關資料,寄至楊梅國中秀才分校宋建鋒老師收(326020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 919 號)。 |
(一) |
各校送審件數(資料缺漏者及不符者,不列入送件數計算)之獎勵: |
1、 |
送件數 3-5 件,每校核予 2 人嘉獎 1 次。 |
2、 |
送件數 6-8 件,每校核予 4 人嘉獎 1 次。 |
3、 |
送件數 9 件(含)以上,每校核予 6 人嘉獎 1 次。 |
1、 |
特優:該組每人嘉獎 1 次;每組著作分數 0.1 分、每人獎座 1 只,撰稿費 1,020 元/千字,圖片使用費 920 元/張,最高 5,000 元整。 |
2、 |
優等:該組每人獎狀 1 紙;每人獎座 1 只,撰稿費 1,020 元/千字,圖片使用費 920 元/張,最高 3,000 元整。 |
4、 |
上開獲獎作品由數人合著者,著作分數及稿費依作者人數平均核給。 |
四、 |
本案計畫聯絡人:楊梅國中秀才分校宋建鋒老師,聯絡電話: 03-4756261#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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