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觀音高中 114 年 2 月 18 日觀高教字第 1140001484 號函及 112 學年度 1 至 7 月暨 113 學年度國際教育總體工作計畫辦理。 |
(一) |
研習時間: 114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及 114 年 3 月 14 日(星期五)。 |
(二) |
研習地點: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部大樓 1 樓分組教室。 |
(三)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止。 |
1、 |
研習者需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為 4904894 。 |
(五) |
分流課程以實作檢核為主,檢核成績以「通過」或「不通過」為標準,由講師依學員出席狀況,及實作時參與小組討論、分工、演示之積極程度予以評分是否通過。 |
(六) |
注意事項:通過「中小學國際教育校長暨教師培力『共通』課程」者方可報名旨案研習。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觀音高中李組長,連絡電話: 03-4981464#213 , Email : gish213@gish.tyc.edu.tw 。 |
四、 |
本局同意核予旨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遺課務得經學校同意後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14 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請私立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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