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有關新北市「108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新北市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4 月 3 日新北教中字第 1080570328 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設籍新北市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新北市就讀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 108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前逕送各該學區所屬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事宜。
四、倘有其他疑義,請逕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669 。
五、檢附「108 學年度外縣市入學新北市國民中學新生調查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