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配合交通部四季交通安全專案, 111 年第 4 季執法宣導重點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一案,請各校協助利用多元通路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111 年 9 月 15 日桃交安字第 1110047358 號函辦理(如附件)。 |
二、 | 鑑於我國交通事故件數 6 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佔整體路口死亡人數約有 3 成 5 ,故交通部訂定四季交通安全專案-第四季執法宣導重點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宣導內容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
三、 | 惠請各校協助利用電子看板等相關通路播放宣導標語:「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開。」 |
2-6年級113/08/29(四)返校日開始搭乘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各線班次總表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