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 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1 份,如有推薦名單,請依附件表格於 112 年 6 月 13 日(星期二)前函報本局 ,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72211 號函辦理。 |
二、 |
法務部為表彰熱心公益、相關專業人士及團體協助政府推展 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鼓勵社會大眾參與被害保護工作之認 同感與榮譽感,建構完善之犯罪被害人保護網絡以共同推動 被害人保護工作,爰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請依旨揭計畫第 4 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至多 1 名。 |
四、 |
推薦單位請於推薦表「推薦(機關)單位」欄位加蓋印信,並將推薦資料於限期內函報本局,並由教育部辦理初選及法務部辦理複選,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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