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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3-07-31 | 點閱數: 182

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 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第二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 112 年 7 月 5 日府環廢字第 1120178760 號 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 108 年 8 月 8 日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 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 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業、 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之餐飲業等八大行業別於盛裝已烹 飪、調理即可食用食物、飲料或調味料供消費者使用時, 不得提供塑膠類之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 物之塑膠內盤。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免洗餐具不在限制使 用範圍。 三、旨案法令修正內容為調整非屬塑膠類免洗餐具定義,將生 物可分解塑膠免洗餐具納入不得提供之範圍,並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請各單位協助轉知所轄相關業者配合辦理。 四、隨函檢附公告影本、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公告對照表、修正 後公告全文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