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附本府環境保護局「靜桃專案」宣傳單張 |
說明: |
一、 | 依據環境保護局 114 年 2 月 27 日通知事項辦理。 |
二、 | 為加強管制噪音車,本市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新臺幣(以下同)1,800 元,且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經攔查檢驗後,發現噪音超標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 3,600 元。 |
2-6年級113/08/29(四)返校日開始搭乘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各線班次總表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