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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長 - 學生活動競賽 | 2025-04-10 | 點閱數: 3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5 樓
承辦人:股長 陳貞臻
電話: 3322101#7593
電子信箱: 10031621@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茄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4 年 4 月 2 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高字第 1140028877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 376735100E_1140028877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40028877_ATTACH2.pdf )

 

主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25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競賽,請協助轉知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14 年 3 月 28 日新北文發字第 11406046851 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為深耕電影藝術,本(114)年度持續辦理「2025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
三、 本競賽主要規則為:
(一) 報名資格:國內經教育部核可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
(二) 報名組別分為一般組及種子新星組,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及「實驗片」4 類收件評審,徵件期程及相關規範如下:
1、 一般組(大專院校)及種子新星組(高中職):
(1)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16 日 23 時 59 分止,僅需提交拍攝計畫。
(2) 拍攝計畫規範:內容應為 113 年 6 月 30 日(含)以後完成,獲獎後由報名團隊依計畫內容拍攝影片,並於 114 年 9 月 1 日提交。
(三) 總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57 萬元整,總計 25 個獎項,含「超級新星獎」1 名,獨得獎金 40 萬元。
(四) 為鼓勵高中職、國中、國小學生進行影像創作,特設立「種子新星獎─高中職」及「種子新星獎─國中小」各 3 名,每名獎金 3 萬元。
四、 檢送「2025 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及徵件宣傳海報各 1 份。
五、 相關活動訊息可於 IG 搜尋「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https://www.instagram.com/ntpcsfa?igsh=ejByZGxrNWhubTk4)或參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s://www.culture.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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