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6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56001796 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部於上開函文表示,為兼顧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健康權, 考量溝通的時效性及必要性,除涉及校園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緊急災害應變或其他具急迫性事項外,請貴校儘量利用上班時間進行教學業務處理與親師溝通,並明定適當聯繫時段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以提升教學品質,並營造友善校園職場環境。 |
| 2-6年級115/08/28(五)返校日開始搭乘 |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 各線班次總表 |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