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屏東縣立光春國民中學飛夢林學園申請入學輔導及
轉銜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5 年 9 月 22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648530 號
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因家庭失功能、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
因素,致有中輟之虞、就學情形不佳,經學校及教育處
評估有中介教育輔導需求之男學生,另緊急或特殊個案
亦得依實際需求申請。
(二)申請時間(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1、 115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30 日,申請對象為國小 5 、 6 年級
暨國中 7 、 8 、 9 年級學生。
2、 116 年 4 月 23 日至 4 月 30 日,申請對象為國 5 、 6 年級暨國
中 7 、 8 年級學生。
(三)申請審核通過之學生,將另函知辦理入園報到事宜。
三、若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屏東縣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辦公室,
聯絡電話: 08-7890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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