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08 年度「目睹家庭暴力兒少宣導及培力方案」實施計畫 1 份,本案為教育局 108 年度重點計畫,請各校務必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8 年度目睹家庭暴力兒少宣導及培力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摘錄如下:
(一)辦理時間: 108 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至 9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30 至下午 4:30 ,共計 9 場(請各校依相關規定報名參加,詳見附件一),報到時間上午 9 時。
(二)辦理地點:桃園市家庭教育中心(視聽室)。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之教師,請各校依附件一場次表之薦派名額派員參加(校長、主任、輔導教師、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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