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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20-01-31 | 點閱數: 72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 15 樓
承辦人:高琪萱
電話:(03)3322101#7467
電子信箱: 06612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八德區茄苳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桃教終字第 1090006585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Attach01.docx )

 

主旨: 檢送本市「109 年度教育創意競賽-平面創意設計競賽」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為豐富藝文領域教學內涵,傳授教師指導技巧,提昇本市學生平面藝術表現水準,特辦理本次研習。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各高中職及國中、小學教師。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止。
(三) 研習日期: 109 年 2 月 19 日(星期三)。
(四) 研習地點:文化國小 4 樓美勞教室。
(五) 研習內容:平面創意設計之實務指導。
三、 參加本案活動人員請准予公假派代,所需經費由本局主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 109 年度預算-各校分基金-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申請作業,惟兼代課(超鐘點)部分不得支領代課鐘點費;另教師研習部分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四、 需公假派代者,研習當日報到時需繳交 108 學年度第二學期課表,並於課表上加註以下資訊:
(一) 校名。
(二) 參加者姓名(倘為導師請一併註明)。
(三) 兼代課(超鐘點)之課堂。
(四) 短代教師身份別。
五、 本案相關報名事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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