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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師研習競賽 | 2019-04-15 | 點閱數: 513
主旨: 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第二期模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嘉義場」資料,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年 4 月 8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081008802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教師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爰辦理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
三、 本案研習對象為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國中教師(代課老師和實習老師亦可)。
四、 本次嘉義場各組別開設培訓班數如下,每班以 28 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一) 國小中年級組: 2 班。
(二) 國小高年級: 2 班。
(三) 國中組: 1 班。
五、 研習訊息如下:
(一) 時間: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9:00 至 16:20 。
(二) 地點:嘉義市垂楊國小( 600 嘉義市西區垂楊路 605 號)。
(三) 報名方式:請於 108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點前至以下網址( https://forms.gle/j8rTgSzm5tAEMHoZ6 ),填寫二期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報名表,逾期不受理。
(四) 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提供午餐,其他保險費、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
(五) 課表、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查詢。
六、 參加「數學活動師培訓營」並完成所有課程內容(需上滿該組別 6 小時的奠基模組課程)取得認證合格者,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頒發「二期數學活動師」證書;若其中一模組未上滿該模組課程 2/3 時數者,可繼續旁聽研習課程,但不給予活動師證書。取得「數學活動師」資格者,方可申請辦理該中心之「好好玩數學研習營」。「數學活動師」證書期限為三年,於三年期限內曾辦理研習營者,可申請展延活動師期限三年。
七、 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公告及課程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