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9 月 10 日 |
附件: |
如主旨 ( 376735100E_1130087307_ATTACH1.pdf 、 376735100E_1130087307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社團法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以下簡稱公益團體自律聯盟)辦理「113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簡章與海報各 1 份,請轉知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請查照。 |
一、 |
依據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113 年 9 月 5 日自律字第 1130000689 號函辦理。 |
(一) |
參與方式: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教師以個人 或小組為單位報名參加,每份成果之作者至多 3 人,且其中至少 1 人須為合格教師。 |
(四) |
參與教師如曾參加近 3 年內之金融基礎教育教師研習營,或教學融入金融防詐內容或住宅地震保險教材內容將酌予加分。 |
(五) |
經評審優良之成果作品,分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各組給予教學費及敘獎:特優可獲教學費新臺幣 80,000 元整;優選可獲教學費新臺幣 50,000 元整;佳作可獲教學費新臺幣 30,000 元整。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承辦人:林怡君,聯絡電話:( 02 ) 8772-6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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