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親子共學母語實施計畫」,請有意申辦學校於 113 年 12 月 17 日前將計畫申請表、經費申請表、計畫書等資料 1 式 7 份函送本中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本計畫所稱母語含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及新住民語)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 、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爰辦理前揭補助計畫。 |
三、 | 本案鼓勵學校推廣親子共學母語活動,如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書會、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修訂「母語類別」為臺灣原住民族語 、臺灣客語、臺灣台語、馬祖語。 |
四、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各 1 份。 |
2-6年級113/08/29(四)返校日開始搭乘 |
交通車路線及時間表 |
各路線交通車搭乘名單 |
各線班次總表 |
交通車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