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4 年度中小學藝術領域教案徵選計畫」,請貴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4 年 2 月 20 日藝演字第 1140300043 號函辦理。 |
二、 |
為呼應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之「數位內容充實計畫」,故辦理旨揭徵選計畫,預計選出 30 件。 |
1、 |
現任於已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跨校之教師或教師團隊。 |
2、 |
教師或教師團隊須符合同(跨)校現任教師(含正式專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兼任教師)、主任、校長或實習學生之資格。若為教師團隊,每團隊至少 2 名,至多 4 名,並共同推舉 1 名代表人領取稿酬費。 |
1、 |
須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課程綱要的內涵,徵選類別藝術單領域/單科或跨領域,請擇一報名: |
(2) |
藝術跨領域教學方案:例如議題、專題、主題導向的藝術教學。 |
2、 |
參考重要資源:無論藝術單領域/科目或是跨領域教學方案請依據課綱與學生身心發展,設計更貼近生活情境、覺察與解決當前問題的方案。請參加徵選者參考。 |
3、 |
鼓勵提供教學方案模組(如有此項尤佳):參加徵選教學方案包含教學方案設計、學習單或學習任務、評量方式與工具、相關簡報、使用之數位工具或生成式 AI 名稱版本者,如「課程包」模式,以利推廣與應用。 |
1、 |
即日起至 114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止(寄送正本以郵戳為憑)。 |
3、 |
請依藝拍即合平臺「上傳教案」之欄位填寫,並將相關表件連同影音檔案於繳件期限內上傳至藝拍即合平臺(便民服務-藝文資料庫-教材教案查詢-上傳教案或會員中心-教材教案管理-上傳教案)。 |
(四) |
其他項目包含徵選內容及格式規範、注意事項、審查方式與原則、發放稿酬及證明及相關附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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