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修正本校辦理桃園市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國小本土語文領域 召集人增能研習實施計畫一案,請轉知貴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召集人,請 查照。 |
一、 |
有關旨揭領域召集人增能研習實施計畫,本校已於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11 日有小輔字第 1140001551 號函文諒達。 |
二、 |
因旨揭計畫補休相關事宜有所調整,敬請轉知貴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召集人知悉。 |
(一) |
時間: 114 年 05 月 17 日(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
(二) |
地點:桃園市大有國民小學(地址: 33052 桃園市桃園區 大有路 220 號)。 |
(三) |
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05 月 14 日(三)16:00 前至桃園市教育教師發展資源入口網【活動編號: E00016-250100004】,研習單位「大有國小」項下報名。 |
(五) |
參加對象:本土語文分團團員 、各國民小學本土語文領 域召集人(南區學校: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中壢 區、平鎮區、龍潭區及復興區優先參與此次領域召集人 研習,敬請上列各區學校派員參加)。 |
(六) |
本次研習預估 80 人次,若遇額滿情形依報名先後順序錄 取,全程參與者核發 6 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上午講座因結合數位教學,請參與的人員攜帶筆電與 會,若無攜帶本校僅可提供平板借用。 |
(八) |
研習當日中午會提供便當,上研習系統報名時請記得填 報葷素以利訂餐。 |
(九) |
研習當日汽、機車可停本校地下停車場,停車場出入口 在民光東路上。 |
(一) |
原有小輔字第 1140001551 號函文內容為:依桃園市教育局桃教小字第 1130094636 號函示,於例假日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同意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申請核實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為鼓勵教師參與研習,請貴校本權責核予補休及課務派代事宜。 |
(二) |
現修正為:同意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申請補休 1 日(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為鼓勵教師參與研習,請貴校本權責核予補休及課務派代事宜。 |
五、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市大有國民小學全時輔導員-陳 玳君老師,電話 03-3577715 # 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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