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114 學年度國教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國語文分團辦理「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習」第二場次,敬請薦派國語文領域召集人或教師代表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 114 年 9 月 10 日南小國字第 1140006773 號函辦理。 |
| 二、 |
時間: 115 年 1 月 17 日(星期六)9 時至 16 時。 |
| 三、 |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小 (中壢區延平路 176 號) 。 |
| (一) |
完成 11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場次研習課程的老師。 |
| 七、 |
依據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惠請貴校同意經薦派參加研習之人員(含輔導團工作人員)公(差)假登記並於 2 年內覈實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
| 八、 |
檢附 114 學年度國語文領域召集人課程與教學研習實施計畫 1 份。 |
| 九、 |
注意事項:研習中會有課堂實踐分享,請老師事先準備分享內容,如:課前準備、授課流程、實踐收穫、同儕回饋、學生反應、感到困難或是疑惑及想問的問題...等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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