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轉知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15 年度在職教師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泰雅族語)學分班」,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5 年 6 月 16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59004673 號函辦理。 |
| 二、 |
報名期限: 115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
| 三、 |
報名方式:先行線上報名,並一律以掛號寄送報名表件。 |
| (二) |
審查資料郵寄地址: 300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 101 號(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 |
| (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
| (二) |
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檢具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聘期達三個月以上之學校在職證明書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
| 五、 |
符合報名資格人數超過時,錄取之參酌順序依序為: |
| 八、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
| 九、 |
收費標準:無須繳學分費,惟若課程安排部落田調、學校觀課議課等異地學習,相關費用(如交通費、餐費、保險費、住宿費等)由學員自行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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