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第 17 梯次增能研習(原住民族語文)」1 份,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5 年 7 月 2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70079B 號函辦理。 |
| (一) |
辦理日期: 115 年 8 月 22 日(星期六)、 8 月 29 日(星期六)、 9 月 12 日(星期六)、 9 月 19 日(星期六),每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共計 24 小時。 |
| (二) |
授課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研習連結將於「課前通知」中說明) |
| (四) |
參加資格:凡對於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有興趣且為以下身分之一者,始得報名: |
| 1、 |
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 2、 |
第二順位:國民中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 3、 |
第三順位:國民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且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
| 4、 |
第四順位: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老師。 |
| (五) |
時數核發: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之教師,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發 24 小時研習時數(課程代碼 5673113 )。 |
| 1、 |
自 115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上午 10 : 00 起至 115 年 8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7 : 00 止,填寫線上報名表(報名表連結: https://forms.gle/dm4ZzUu4aeRdfixK7 ),並依不同身分上傳符合參加資格之證書,證書請以 PDF 檔上傳,檔案容量不超過 1MB ,檔案名稱為:證書─姓名。 |
| (1) |
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請上傳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認證。 |
| (2) |
國民小學編制內已取得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請上傳中高級(含)以上原住民族語認證。 |
| (3) |
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專職原住民族語文老師或原住民族語文教學老師,請上傳下列其中一項證書: |
| 甲、 |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
| 乙、 |
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證書。 |
| 丙、 |
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
| 2、 |
報名時請務必填列正確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以利後續聯絡通知。 |
| 3、 |
報名完成不代表錄取,若證書上傳錯誤,將寄電子郵件通知於期限內補件,若期限內沒有補件,參加機會將順延下一位報名者。 |
| 4、 |
若報名人數超出預定名額,報名表單將提前關閉;有意參加者,請盡速報名,以免向隅。 |
| 2、 |
課程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 11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三)以電子郵件寄發「課前通知」(依報名時填寫之電子郵件寄發),審查通過者敬請留意電子信箱。 |
| (八) |
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陳小姐,電話:( 06 ) 2133111 分機 5783 ,信箱: chenziyu@gm2.nutn.edu.tw 。 |
| 三、 |
本局同意市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研習期間,經學校同意後,核予公假,並得於 2 年內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擇日補休。私立學校請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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