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 115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1 份,請貴校踴躍薦派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8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2573 號函辦理。 |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 111 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 1 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 |
| (四)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本權責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 四、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 05 ) 2068101 分機 8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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