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與「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二十三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0 月 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97613B 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 111 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 2 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文或客語文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 |
| (一) |
課程日期: 115 年 11 月 29 日(星期日)、 12 月 5 日(星期六)、 12 月 6 日(星期日)、 12 月 19 日(星期六)、 12 月 20 日(星期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0 分,共計 5 日, 30 小時。 |
| (二) |
授課方式: Google Meet 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
| (1) |
第一順位:高級中等學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 1 名教師,至多 2 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閩南語文(臺灣台語)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學校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有意願之教師直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3) |
第三順位: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閩南語文(臺灣台語)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學校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有意願之教師直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1) |
第一順位:客語文化重點發展區之高級中等學校內,尚無取得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 1 位教師,至多 2 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
| (2) |
第二順位:國民中學有意願教授客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學校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有意願之老師直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3) |
第三順位: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客語文課程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學校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請有意願之老師直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 |
| 3、 |
本課程是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取得臺灣台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因此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話之能力,並且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 |
| (五) |
報名方式:須完成以下兩個步驟,方完成報名: |
| 1、 |
第一步驟:各校填寫線上表單,並上傳薦派名單彙整表 |
| (2) |
請務必確認線上表單與薦派名單彙整表填寫資料皆為正確,以利後續審核作業。 |
| (3) |
本次線上表單填寫至 115 年 11 月 6 日(五),逾期將關閉表單且不予受理。 |
| 3、 |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之通訊資料(含手機號碼、電子信箱),並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以利後續連繫。 |
| 1、 |
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核通過者,請學校據此惠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
| 2、 |
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 5 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
| 四、 |
若有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 分機 5783 ,電子信箱: fang01162@gm2.nutn.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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