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桃園市 113 學年國小領域教學圈-藝術領域『藝師藝友』授課增能研習」,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參與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本市 113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本局 113 年 9 月 4 日桃教中字第 1130084297 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教師增能機會,國小藝術領域教學圈辦理以十二年國教課綱為基礎的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課程教學,將以跨科 CC-LEAP 教學設計工作坊的形式,供給教師們的專長增能課程。並由國教輔導團團員帶領學員以探索實作工作坊培養本市教師藝術領域專長跨科教學設計的能力。 |
1、 |
本市各校擔任藝術領域課程之非藝術專長教師參加。 |
3、 |
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國小輔導小組成員(以下稱本組成員)。 |
1、 |
活動時間:民 114 年 01 月 18~19 日(六、日)8:00~16:00 。 |
六、 |
敬請講師及本組成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差)假登記,且得擇期於 2 年內補休,課務自理。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且得擇期於 2 年內補休,課務自理。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 12 小時研習時數。 |
七、 |
校內停車位有限,鼓勵共乘,或另覓附近公、私有付費停車場。 |
八、 |
檢附桃園市 113 學年國小領域教學圈-藝術領域「藝師藝友」授課增能研習實施計畫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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