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辦理優秀暨清寒 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 113 年 10 月 1 日基 金會字第 1131001001 號函辦理。 二、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基金會聯絡人李宜蓁;電話:(03) 4160177 轉 667 。 四、副本抄送財團法人桃園市昇貿教育事務基金會,有關申請 人之相關資料僅限本案獎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之用,請確 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該基金會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