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環保局 113 年度透過 「桃園市環境教育專業宣講 團」到校進行環境教育宣講課程 200 場次一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環境保護局 113 年 2 月 19 日桃環綜字第 1130013505 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市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 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將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專業宣講 團」至各國中、小學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巡迴演講,以提升 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三、申請方式: (一)課程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 (二)課程辦理時間: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 。 (三)課程辦理場次:共辦理 200 場次( 1 小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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