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本校辦理 114 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一-2 : 114 學年度國小現職教師 8 小時認 證研習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研習時間: 114 年 10 月 18 日(六)8 時 10 分至 17 時 10 分。
三、 實施對象:(一)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 倘已取得現職教師 8 小時認證證書或永齡 29 小時認證資格者,即不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 (三) 已取得現職教師 8 小時認證證書任一科者,鼓勵參加其他科目認證。(四)108 年前已習得認證教師歡迎回流,取得更新課程認證。
四、 工作項...
觀看完整文章